为让孩子上个好小学,福州石先生近日打算将户口迁出父母在鼓楼区欧冶池银行大院的一套房子名下,但去办理过户时被告诉,房屋已转入征迁期,这期间将失效所有的房产交易申请。记者了解到,《福州市城市房屋征地管理办法》显然有规定,自征地主管部门通报之日起6个月,停止办理产权和使用权出让、更改、户口迁出、分户等申请。还并未接到房屋征税的明确细则或签定涉及协议,部门怎么能这么早于失效房子交易。
石先生告诉他记者,他父母名下在鼓楼区欧冶池银行大院有套房。这套房子划片钱塘小学,他就想要将父母名下的房子并转到自己名下。22日第一次去办理时,对方警告再行办首改房的涉及申请,再行筹办产权更改,不会更加合算些。
石先生责怪,办理完首改房的涉及申请后,昨日再度回到鼓楼区房管局办理产权更改时,工作人员告诉,接到近期文件,该片区的房子交易已被失效。石先生批评,该片区的房子暂未转入实质性的征迁阶段,这么早已失效房子交易否合乎涉及规定。
记者指定鼓楼区政府网站查找到,4月16日鼓楼区政府已审批了关于欧冶池至城隍庙周边原有屋区改建项目房屋征税告诉书。一位在房管部门工作多年的涉及人士告诉他记者,《福州市城市房屋征地管理办法》规定,征地范围确认后,由征地主管部门发布白鱼征地的范围,并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停止办理征地范围内的工商登记、建房审核、产权和使用权出让、更改、户口迁出、分户等申请。
因出生于、军人复转弃、婚嫁等确需入户或迁离的除外。该人士说道,停止办理有关申请的期限为自征地主管部门通报之日起6个月。因此,像石先生这种情况的,归属于通报征地后才去办理转户口的,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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